1. 变量

1.1. 定义变量

变量需要在决策中心->资源池->变量中定义,才能在规则中使用。

新建变量

1.2. 变量的属性

中文名:变量在系统中展示的名字,在规则的决策结果中配置时,也是展示中文名。

英文名:调用决策引擎后返回信息中variables节点下展示的变量名。

类型:可以选择String、Number、Boolean、Array、Object,变量的值必须和变量类型相同,或者选择和变量类型相同的特征。

规则合并:当同一个规则集中有多条规则的决策结果都配置了相同的变量,这个属性会决定该变量的取值逻辑。对于Number类型的变量,可以选择如求和、取最大值、取平均值、取优先执行等。如果选择求和,就会把命中的规则中的相同变量累加;

规则集合并:当一次调用使用了多个规则集时,不同规则集中使用了相同的变量,这个属性会决定该变量的取值逻辑。逻辑上和规则合并类似。

描述:对于变量的描述信息。

1.3. 配置变量

在规则的决策结果中配置变量

定义变量可以直接作为决策结果,也可以配合批贷、拒贷、转人工一起使用。

在规则配置页面的决策结果中,在变量选项中可以添加变量,然后设置变量的取值,可以是指定值,也可以是和变量类型相同的特征。

从决策结果信息中获取变量的结果

单独使用定义变量作为决策结果,如果只命中定义变量的规则, 决策结果是DEF_VARS。

在results->variables节点下,会展示命中的规则中定义的变量的计算结果。

在fired_rules节点下,如果命中的规则定义了变量作为决策结果,也会展示这条规则计算的变量的值。

变量可以设置多条规则、多个规则集命中后的计算逻辑。

1.4. 变量自定义

  • 在规则中配置输出变量时,可以使用变量自定义。

  • 目前支持number、string类型变量的自定义。

变量自定义_1

数字类型变量自定义数字(手动输入数值)

变量自定义_2

数字类型变量自定义函数(输入一个式子)

变量自定义_3

2. 批拒贷码

2.1. 批/拒贷码定义

决策结果为批贷或者拒贷,需要配置对应的批/拒贷码。

同一个批/拒贷码可以被多个规则使用。

配置规则的决策结果时,如果选择的是批贷或者拒贷,就需要选择/创建对应的批贷码或者拒贷码。一条规则只能配置一个批、拒贷码,但是同一个批、拒贷码可以被多个规则使用。

2.2. 批、拒贷码的属性

类型:可以选择批贷码或者拒贷码。

名称:批、拒贷码的名称,一般批贷码以P开通,拒贷码以D开头。

描述:展示在批、拒贷码后面的描述信息。

反馈:调用决策引擎后的返回信息中feedback节点下展示的说明(非必填)。

备注:批、拒贷码的备注信息(非必填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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